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申请次数 | 5年期以下(含5年)利率 | 5年期以上利率 |
首次 | 2.35% | 2.85% |
二次 | 2.775% | 3.325% |
关于单位办理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监管办关于贯彻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接入住房公积金结算应用系统要求(以下简称“双贯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单位网厅办理公积金业务
为提高公积金业务办理效率,单位自 2018年7月1日起可在网厅办理的业务有:1、单位基数调整、单位更名、法人变更、单位信息修改、查询;2、职工个人开户、封存、启封,账户合并,职工姓名修改(职工身份证号修改需带职工信息修改证明来中心进行变更),职工缴存明细查询及打印等业务。网上业务使用CA数字证书认证,联系电话:北京CA 4006183337,河北CA 4007073355。已办理CA数字证书单位到中心归集管理科办理绑定业务,咨询电话3223196。
二、逐步开展缴存单位公积金托收业务
按住建部“双贯标”的要求,缴存单位可与中心、银行签订《同城特约委托收款协议》(附件1)三方协议书,每月25日银行可根据协议直接从签约账户中扣款,按缴存清册自动汇缴至职工个人账户。
三、完善缴存单位职工信息
为进一步梳理历史数据,修正、补全、完善基础数据信息,合并个人重复账户,提高数据质量,各缴存单位需将职工账户进行信息维护,填制《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职工信息维护表》(详见附件2)与电子版一并报送至中心归集管理科。封存状态的职工进行信息维护后全部转入住房公积金集中托管专户。
请各单位落实专人,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
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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