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申请次数 | 5年期以下(含5年)利率 | 5年期以上利率 |
首次 | 2.35% | 2.85% |
二次 | 2.775% | 3.325% |
各缴存单位: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关于正式启用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的通知》(建金服函【2017】23号)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中心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按如下操作规程执行:
一、申请受理
职工在转入地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申请将在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转入地中心。转入地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业务:
(一)职工申请
职工向转入地中心提出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附表1)一式两份;
同一单位多名职工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的,可委托单位经办人代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附表2);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3、职工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审核受理
转入地中心根据申请材料,当场审核职工信息。信息相符的,予以受理,在《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上加盖印章,其中一份交职工或单位经办人。
(三)信息传递
转入地中心受理职工申请后,为职工生成《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附表3),上传至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传递到转出地中心。
二、信息与资金转出
转出地中心收到转入地中心传递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应通过平台反馈确认信息,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业务:
(一)审核受理
转出地中心根据接收到的信息进行以下审核:
1.核对职工身份信息;
2.依据当地政策审核是否符合转出条件。
审核通过的,转出地中心为职工生成《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附表4);审核未通过的,将原因通过平台反馈至转入地中心,由转入地中心告知职工。
(二)信息与资金转出。
转出地中心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上传至平台,传递至转入地中心。
资金划转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
1.已连接住房公积金结算应用系统的,资金通过住房公积金结算应用系统划转至转入地中心,实现与信息的同步转出;
2.未连接住房公积金结算应用系统的,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至转入地中心,并在转账信息中注明《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编号及职工身份证号码,格式为:《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编号#职工身份证号码。
目前按第二种方式转移资金。
三、信息接收与资金转入
转入地中心收到平台传递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及转入资金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业务。
(一)审核入账。
转入地中心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与转入资金进行核对。核对一致的,转入地中心通过电话、短信或柜面联系职工确认后,将转入资金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通知职工入账情况,并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记账保存;核对不一致或职工对转入资金有疑义的,转入地中心向转出地中心了解情况,转出地中心对职工疑义负责解答,并通过平台反馈信息,协商办理。
(二)信息传递。
转入地中心将转移接续业务办结信息通过平台反馈转出地中心。
四、职工在转入地所属住房公积金中心或管理部办理。
附表:1.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 (请到首页表格下载里下载)
2.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 (请到首页表格下载里下载)
3.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 (请到首页表格下载里下载)
4.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 (请到首页表格下载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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