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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利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申请次数 5年期以下(含5年)利率 5年期以上利率
首次 2.1% 2.6%
二次 2.525% 3.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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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住房公积金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更好满足缴存职工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就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缴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双缴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提高至90万元。

(二)优化可贷款额度计算方式。将可贷款额度计算式由按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计算,提高至按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5倍计算。

(三)提高家庭收入用于偿还贷款比例。借款人所申请贷款的月均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月收入扣除家庭债务支出后的50%提高至60%

(四)加大对多子女家庭贷款支持力度。多子女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单缴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90万元,双缴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10万元。

(五)加大对引进人才贷款支持力度。符合河北省及我市人才引进政策的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单缴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90万元,双缴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10万元。

(六)加大对购买绿色建筑住房贷款支持力度。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含)以上新建绿色建筑的,贷款额度可在最高额度基础上上浮20%,单缴职工家庭贷款额度上限为84万元,双缴职工家庭贷款额度上限为108万元。

同时符合多项贷款额度提高条件的,可按其中最高额度执行,不叠加计算。

二、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一)全面放开偿还购房贷款提取频次。缴存人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偿还贷款提取的,提取频次由每满一年可申请提取一次调整为无次数限制。

(二)支持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职工提取购房首付款。职工第二次使用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三)加大对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支持力度。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商品住房的多子女家庭,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人每年最高提取额度提高至15000元。

(四)规范异地全款购房提取。职工在异地全款购买二手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6个月后办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加强对该类提取业务购房行为真实性的审核。

三、执行时间与相关要求

本通知自202641日起执行,由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本通知未涉及内容,按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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