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服务热线 12329
返回顶部
公积金利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申请次数 5年期以下(含5年)利率 5年期以上利率
首次 2.60% 3.10%
二次 3.025% 3.575%

商业性银行贷款利率

申请次数 5年期以下(含5年)利率 5年期以上利率
首次 3.65% 3.80%
二次 4.25% 4.90%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2年调整基数的通告

各缴存单位:

为保证2022年缴存基数调整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更好的服务各缴存单位,现通告如下。

一、调整时间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为每年1月调整基数,企业为每年1月或7月调整基数,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业务办理时间为:202112月1日至2022年131日(申请基数调整单位需将202112月公积金缴纳完成);20227月1日至20227月31日(申请基数调整单位需将20226月公积金缴纳完成)。

二、调整需提供资料

(一)《公积金缴交基数、比例变更登记表》、《公积金缴交基数、比例变更职工明细表》(上述表格均一式一份);

(二)2021年度3月、6月、9月、12月单位财务记账凭证原件(含工资表)、近一个月养老保险申报表原件;

备注:(1)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本单位和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

2)公积金缴交基数、比例变更职工明细表中调整后基数保留整数,月缴额保留两位小数;表格中不要添加公式。

三、缴存基数上下限

2020年秦皇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134元,基数上限21402元,下限1900元。

四、利用此次基数调整机会,各单位要清理睡眠账户,补录信息不全账户职工信息

(一)单位封存账户职工身份证信息缺失的,此次调整基数前要求单位必须统一补全信息后,方可调整缴存基数。

(二)各缴存单位确保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各单位在此次调整过程中,要对职工(含封存)的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进行核对,对于个人信息有误的应当更正,确保职工个人信息准确无误。

(三)基数调整后,不允许变更,不允许补缴。未缴或者欠缴等特殊原因确需补缴的,须报中心审核后办理。

五、根据疫情防疫要求,此次基数调整工作实行预约制。单位通过归集业务QQ群708531398进行预约,未进群单位可备注单位名称、专管员姓名、联系电话信息后申请进群。

 

 

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125日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红旗路106号
网站备案号: 冀ICP备 14016285号 -1
  • 您是第 20456 位访客

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