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服务热线 12329
返回顶部
公积金利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申请次数 5年期以下(含5年)利率 5年期以上利率
首次 2.60% 3.10%
二次 3.025% 3.575%

商业性银行贷款利率

申请次数 5年期以下(含5年)利率 5年期以上利率
首次 3.65% 3.80%
二次 4.25% 4.90%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工作,防范骗提套取行为,堵塞资金安全漏洞,结合近年来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借鉴省内外一些地市的有效做法,经中心研究,现就办理提取业务有关事宜规范如下:

一、同一套住房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房屋权属交易的,自第二次交易起,职工以该房屋为由提取住房公积金,须与以该房屋为由的上一次他人购房提取日期间隔一周年以上。

二、职工回购同一套住房的,只能按购房原因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三、职工用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房屋应为职工本人对该房屋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其房屋用途必须是房产部门登记为“住宅”,非住宅用途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四、职工贷款购房首次申请购房提取,其购房材料中未标明贷款金额的,应同时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隐瞒贷款情况并办理了全款购房提取的,不得再办理还贷提取。

五、职工贷款结清的(包括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购房贷款),可不受“还贷每满一年提取一次”限制,但须在结清当月办理最后一次还贷提取。除提供还贷提取必要材料外,还应提供结清证明和贷款对账单,提取金额不超过上次提取日至结清日之间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

六、职工婚前单独全款购房的,婚后其配偶不能使用该房屋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婚前单独贷款购房的,婚后共同还贷满一年的,其配偶可以使用该房屋提取住房公积金,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

七、多个购房人共同购房的,按照提取人的产权份额比例计算购房提取和还贷提取金额。

八、职工与配偶共同偿还房贷期间离婚的,由拥有产权并偿还贷款的一方继续提取公积金,除正常手续外,还需提供民政部门鉴证的财产分割协议或法院的判决书,不再拥有产权的一方不得继续提取。

九、赠与、继承、交换、离婚分割住房等行为均不属于购买住房,不得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十、职工办理提取业务,本人及其购房关联人存在多个个人账户的,应先办理账户合并,再办理提取。

十一、职工办理提取业务,中心原则上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予提取的决定,对职工提取行为真实性有疑义的,不受三个工作日限制。其中,需向本市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的,时间一般为五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十个工作日;需向外省市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的,时间一般为十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在规定调查核实时间内未收到有关部门回复的,中心将准予职工办理提取,如在规定期限外发现该职工有违规违法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4月24日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红旗路106号
网站备案号: 冀ICP备 14016285号 -1
  • 您是第 20456 位访客

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