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申请次数 | 5年期以下(含5年)利率 | 5年期以上利率 |
首次 | 2.35% | 2.85% |
二次 | 2.775% | 3.325% |
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中心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科室、管理部各负其责。年初召开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专题部署会议,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对照职责,细化分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程序,明确公开内容、方式、时限和要求。细化了政务公开内容,把广大缴存职工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服务信息作为公开重点,全面、及时、有效地进行公开,让群众积极了解、参与、监督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终考核,要求全体职工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效落实。
强化制度建设,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分工、程序、追究等内容,建立了规范有序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认真按照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要求,梳理政务信息公开资料、公开数据、公开内容,编制政务公开目录,确保政务公开规范有序运行。严格遵循政务信息公开基本原则,本着“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基本要求,真正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突出公开重点,依据上级的有关规定,对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了全面规范整理。主要公开事项:各级政府、部门制定的有关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法规、规章、规定和规范性文件;“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定期向市财政局报送“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明细表在公示栏上进行公示;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细化公开中标成交结果;市公积金中心的基本职能、性质、定位、机构设置、领导干部分工及领导干部主要职责等;住房公积金各类事务办理的政策依据、规定条件、程序及时限;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网上业务平台;优化住房公积金发展软硬环境建设的事项,包括服务设施、服务基本要求、管理制度等;有关住房公积金发展的重要事项;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有关住房公积金发展的重要决策事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或反映比较强烈的住房公积金热点、难点处理事项;职工投诉受理事项的范围及处理的依据、程序、时限等基本业务规定。在业务大厅公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心主要职能、投诉举报电话、意见箱,随时接受群众监督;公开了提取、贷款流程图、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责任追究制,并在业务大厅设立咨询台和学雷锋志愿服务站最大限度的解答群众的提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本年新
公开数量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12.2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1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中心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有待于进一步拓展,下一步将继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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