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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利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申请次数 5年期以下(含5年)利率 5年期以上利率
首次 2.1% 2.6%
二次 2.525% 3.075%

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5名委员,2025年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关于优化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的通知》《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人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的通知》《关于优化异地购房及还贷提取条件的通知》。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于市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设5个科室,9个管理部。从业人员105人,其中,在编53人,非在编52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5年,新开户单位349,净增单位114家;新开户人数2.10万人,净减人数0.48万人;实缴单位4188家,实缴人数28.78万人,缴存额48.96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80%、下降1.63%、增长4.69%。2025年末,缴存总额601.3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8.86%;缴存余额195.25亿元,同比增长8.76%。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5家。

(二)提取2025年,9.69万名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33.24亿元,同比下降5.48%;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7.89%,比上年减少7.31个百分点。2025年末,提取总额406.1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8.92%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双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符合相关条件的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00万元。

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2万笔13.5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7.43%23.65%

2025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8.16亿元。

202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9.32万笔273.44亿元,贷款余额111.23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3.57 %5.22%、减少3.96%。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56.97%,比上年末减少7.54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5家。

2.异地贷款:2025年,发放异地贷款493笔22683.90万元。2025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45209.0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91275.80万元。

(四)资金存储:2025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85.645亿元。其中,活期0.004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3.85亿元,1年以上定期67.23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4.561亿元。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5年,业务收入46810.51万元,同比下降5.45%。其中,存款利息14039.46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2768.42万元,其他2.63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5年,业务支出29015.39万元,同比增长1.90%。其中,支付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利息28293.14万元,归集手续费264.4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453.88万元,其他3.97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5年,增值收益17795.12万元,同比下降15.40%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5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277.11万元,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5518.01万元。

2025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239.05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8794.64万元。

2025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2253.61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38907.20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5年,管理费用支出2179.05万元,同比下降2.16%。其中,人员经费1080.00万元,公用经费91.04万元,专项经费1008.01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余额357.80万元,不良率0.03%,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2253.61万元。2025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0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55.29%,非企业单位占44.66%,灵活就业人员占0.05%。新开户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77.98%,非企业单位占21.60%,灵活就业人员占0.42%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5.8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9.32%,租赁住房占2.89%,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2.14%,其他占9.82%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支持缴存人购建房34.33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3.29%,比上年末减少0.16个百分点。

发放贷款笔数中,购买新建住房占33.36%,购买二手房占66.64%

发放贷款笔数中,单缴存人申请贷款占66.48%,双缴存人申请贷款占33.52%

借款人中,30岁(含)以下占32.18%30-40岁(含)占45.39%40-50岁(含)占18.01%50岁以上占4.42%;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95.36%,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4.64%

(四)住房贡献率。

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73.91%,比上年增加3.73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租购并举支持缴存人解决住房问题,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支付购房首付款、自住住房加装和更新电梯,支持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多子女家庭购房等情况。

2025年,租房提取10254人次,提取金额9591.99万元,同比分别增长20.48%21.23%;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3112人次,提取金额24653.84万元;支持多子女家庭购房贷款49户,贷款金额2942.40万元。

(二)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2025年,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

2025年,未新增或减少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情况。

2025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5170元,海港区、山海关区、北戴河区、抚宁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戴河新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2200元,昌黎县、卢龙县、青龙满族自治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2000元。

2025年327日,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秦公积金管委会规〔20251号),取消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要求社保缴存一年以上的条件。

2.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

2025年327日,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秦公积金管委会规〔20251号),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自住住房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同时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或电梯更新改造提取范围由职工本人及配偶扩大为产权人直系亲属。

2025年327日,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人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的通知》(秦公积金管委会〔20252号),加大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支持力度,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缴存人,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

2025年327日,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优化异地购房及还贷提取条件的通知》(秦公积金管委会〔20253号),购房日期在202541日(含)之后,职工申请异地购房或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再要求购房地为户籍所在地或配偶公积金缴存地。

3.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

2025年327日,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优化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的通知》(秦公积金管委会〔20251号),取消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登记年限满5年的限制。

2025年327日,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人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的通知》(秦公积金管委会〔20252号),大力支持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

4.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要求,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为1.5%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自20255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为2.525%和3.075%。存量贷款自202611日起自动调整为下调后的利率。

(四)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加强业务交流合作,提高群众办事便利度。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加强协调联动、签署合作协议,将不动产抵押登记端口延伸到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通过“河北省不动产登记统一受理系统”实现抵押权登记、注销及双预告登记业务线上一步办结,真正做到“一窗办结”“只跑一次”。

2.出台助企惠民措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建立领导联系企业家台账,每月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和走访,受邀参加全市第一期“营商环境大家谈 局长面对面”节目,现场与听众互动交流,宣传政策信息,答疑解惑,获得群众一致好评;开展高频业务要件模板规范化工作,系统梳理高频业务材料清单,明确业务办理要件标准,确保模板应用“一看即懂、一用即准”。

3.开展服务提升行动,深化行业文明创建。统筹推动服务流程优化、信息化建设、服务模式创新,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为缴存单位和缴存人提供标准规范、便捷高效、智慧精准的服务。在增设5个管理部、实现业务窗口在9个县区全覆盖的基础上,不断优化业务流程、精简业务要件,推行“预约办、上门办、延时办”模式,切实提升办事效率和群众满意度,持续打造“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品牌。

(五)当年数字化发展情况。

1.深化“一件事”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部署要求,立足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一件事一次办”牵头部门职责,成立工作专班,破解跨部门业务衔接、数据互通、标准统一等难题,推动群众办事体验从“多次跑”向“高效办”转变,圆满实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一件事”功能上线。

2.优化线上渠道,推动便民服务升级。以数字化转型为抓手,聚焦群众办事需求,持续完善线上服务渠道建设。依托微信公众号平台,推出贷款合同在线查看、一键下载功能,职工足不出户、指尖轻点即可完成相关操作,切实提升办事便捷度和满意度,以科技赋能打造高效便民的公积金服务新体验。

3.强化数据共享,深化跨域业务协同。积极对接住建部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利用全国公积金数据资源,完成异地冲还贷业务线上办理系统功能开发。职工只需登录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即可在线申报办理异地冲还贷业务,无需两地奔波,有效解决异地缴存职工办理业务“多地跑、往返跑”的实际困难。

4.深化数字赋能,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完善电子档案系统,成功落地电子档案自动归档上架功能,归档效率显著提升。同时,强化线上服务能力,优化再借阅流程,简化档案查借阅操作,切实提升档案综合利用效率。

(六)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直管理部荣获“秦皇岛市2024年招商引资及优化营商环境先进集体”称号。

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第二党支部被市直工委评为“四强党支部”。

(七)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无。

(八)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无。

(九)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无。


                   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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