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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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利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申请次数 5年期以下(含5年)利率 5年期以上利率
首次 2.60% 3.10%
二次 3.025% 3.575%

商业性银行贷款利率

申请次数 5年期以下(含5年)利率 5年期以上利率
首次 3.65% 3.80%
二次 4.25% 4.90%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5名委员,2021年召开两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于市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设8个科室,4个管理部,从业人员88人,其中,在编53人,非在编35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1年,新开户单位274家, 净增单位28家,新开户职工2.62万人,净增职工0.43万人;实缴单位3559家,实缴职工29.93万人,缴存额39.35亿元,分别同比增长0.79%、1.46%、2.66%。2021年末,缴存总额416.7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43%;缴存余额142.56亿元,同比增长9.49%。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5家,分别是: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二)提取:2021年,9.96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26.99亿元,同比下降6.96%;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8.59%,比上年减少7.08个百分点。2021年末,提取总额274.1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92%。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夫妻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

2021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1万笔15.81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4.58%、14.49%。

2021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1.13亿元。

2021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13万笔221.36亿元,贷款余额122.54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5.45%、7.69%、3.97%。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5.96%,比上年末减少4.56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5家,分别是: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异地贷款:2021年,发放异地贷款388笔15572.50万元。

(四)资金存储: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23.004亿元。其中,活期0.005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6.33亿元,1年以上定期3.60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3.069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85.96%,比上年末减少4.56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1年,业务收入43267.66万元,同比增长6.33%。其中,存款利息4525.36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8729.41万元,其他12.89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1年,业务支出23633.39万元,同比增长17.19%。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0694.31万元,归集手续费1967.48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968.23万元,其他3.37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1年,实现增值收益19634.27万元,同比下降4.35%。增值收益率1.44%,比上年减少0.18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1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467.87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962.89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7203.51万元。

2021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124.47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7635.40万元。

2021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2253.62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67454.11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1年,管理费用支出1986.49万元,同比增长20.29%。其中,人员经费840.63万元,公用经费138.56万元,专项经费1007.30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2021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5.38万元,逾期率0.01‰。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2253.62万元。2021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3.91%,国有企业占23.43%,城镇集体企业占0.21%,外商投资企业占5.0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5.7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58%,灵活就业人员占0.00%,其他占1.05%;缴存人中,中、低收入者占98.74%,高收入者占1.26%。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2.69%,国有企业占7.45%,城镇集体企业占0.01%,外商投资企业占2.6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62.0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31%,其他占2.89%;中、低收入者占99.82%,高收入者占0.18%。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5.6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6.17%,租赁住房占1.53%,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6.68%,其他占9.95%。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37%,高收入占1.63%。

(三)贷款业务

2021年,支持职工购建房42.16万平方米。2021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8.79%,比上年末增加9.48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与商业贷款相比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32149.46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32.28%,90-144(含)平方米占65.11%,144平方米以上占2.61%。购买新房占59.14%(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1.69%),购买二手房占40.86%。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29.79%,双缴存家庭申请贷款占70.21%。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2.92%,30岁-40岁(含)占45.21%,40岁-50岁(含)占25.39%,50岁以上占6.48%;首套房申请贷款占92.82%,二套房申请贷款占7.18%;中、低收入占99.66%,高收入占0.34%。

(四)住房贡献率

2021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90.51%,比上年减少13.49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2021年,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

2021年,未新增或减少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情况。

2021年,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19152元,下限为1900元。公积金缴存比例不高于12%且不低于5%。

2.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

2021年,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未调整。

3.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

2021年,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未调整,仍为60万元,贷款条件未调整。

2021年6月21日,出台《关于职工购买第二套房利率上浮的通知》,自2021年7月1日起,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至1.1倍。

4.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要求,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为1.50%。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目前五年期以下(含五年)贷款利率为2.75%,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为3.25%。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深化流程再造,简化办事手续。简化外地户籍职工贷款申请、已故职工小额账户提取、退休提取、离职提取手续,切实减轻了群众负担。推行综合柜员业务办理模式,有效提升办事效率。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统一部署和市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精神,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惠民惠企实事工作,实现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8项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办理业务1654笔,有效解决了缴存职工异地办事“多地跑”“折返跑”等难点堵点问题。

健全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效能。增加住房公积金结算银行网点和贷款申请代办银行网点,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丰富畅通服务渠道,开通离职提取和提前还贷网办功能,引导职工通过“网上办”“掌上办”等多元化方式办理业务。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全部实现了“最多跑一次”,多项业务实现了“一次不用跑”,“放管服”改革工作加快推进,持续优化了营商环境。

增强服务意识,优化服务体验。围绕服务对象的个性化需求,有针对性地改进服务手段。升级12329服务热线功能,人工坐席答复办理能力进一步提升,积极配合市审批局做好全市政务热线整合工作。依托全市一体化政务平台,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规范梳理和动态维护,提高“一网通办”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的影响力,业务办理人数增量明显,推送政策通知等信息及时高效,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上线电子档案系统,提速审批时效,实现档案管理电子化,推动住房公积金档案管理向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安全化迈进。上线婚姻登记查询、低保信息查询、殡葬信息查询、法人库信息查询、人员参保信息查询、购房增值税信息查询、契税缴存书信息查询、市场监督管理局推送企业登记信息(一日办)共八项互联共享接口,为信贷、归集、提取业务办理提供便利。增加网上业务大厅开发商平台功能,实现新建商品房贷款信息录入功能前移,优化微信公众号、冀时办、网厅、小程序等线上业务办理渠道功能,不断提高业务网办率。完成网络安全软硬件设备升级改造工作,顺利通过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有效保障住房公积金网络信息安全。

(五)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2021年无行政处罚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

(六)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

2021年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无违规行为。

 

 

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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